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推免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录取,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咨询申诉和监督举报渠道,推进高质量发展,稳妥做好招收推免生各项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学校贯彻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和领导我校2027年推免生招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招收工作的组织管理、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政策咨询等工作。各学院须贯彻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推免生招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招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确定待录取等。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推免生招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各有组织科研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独立招生单元接收考生报名,在所挂靠学院的统筹组织下同步推进相关工作。
三、招收学科及名额
2027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中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各专业均可招收硕士推免生,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内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硕士推免生。在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下设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内招收直博生,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类别内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直博生。各学科招收推免生人数详见《中国药科大学2027年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推免生专业目录”)。
我校拟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0%。各学院(中心)原则上在公布的拟招收推免生人数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总招生计划数上限,校领导班子成员招收研究生的数量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相应研究生培养潜质。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符合相关学院(中心)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他要求。
6.申请学术学位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学科领域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习成绩优异,并符合以下条件1、条件2中的一条且同时满足条件3:
条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考生的本科推荐环节成绩排名前10%(含10%);其他本科专业考生的本科推荐环节成绩排名前8%(含8%);
条件2: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班(理科基地班)、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生科基地班)、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拔尖计划)专业考生的本科推荐环节成绩排名前30%(含30%);
条件3: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六级(CET-6)成绩≥450分;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或雅思(IELTS)成绩≥7;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基础药学拔尖培养计划2.0基地班在读学生的本科推免环节排名及英语水平要求按照学校面向该专业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公布推免招生工作办法、专业目录
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2027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中心)明确本单位推免生复试方案,并及时公布。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申请人可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网址:http://yzs.cpu.edu.cn/logon)。
各学院(中心)按学院、中心、或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应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按最终成绩形成办法汇总形成审核成绩。并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条件要求、学科发展需求、综合素质等,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复试
1.我校招收推免生复试实行综合考核,包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且合格生源充足专业的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数的150%。
2.硕士推免生复试由学院(中心)负责按照学科组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原则上按学院(中心)(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各学院(中心)根据学科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同一批次的复试形式应保持一致。
3.直博生选拔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着重考查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5.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中心)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
6.各学院(中心)应在复试前做好考生身份核验及复试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
(四)拟录取
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各学院(中心)按照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可进行加试。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招生学院(中心)(或学科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生源不足,可视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推免生招收工作。
(五)拟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
5.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六、推免生录取程序
所有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按照拟录取学院(中心)、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
各学院(中心)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各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各学院(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该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在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后则不可更改,不可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其他各类通知。
我校最终录取推免生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已备案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推免生招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学校及学院(中心)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导师与考生互选
推免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线填报导师志愿,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九、学制、学费、奖助等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
2027年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2027年本硕贯通体系中符合推免环节成绩排名要求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在正常学制学习期间,除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激励基金外,还可申请博士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及各类奖助金。具体参照我校最新研究生奖助金文件执行。
十、信息公开及监督
1.各学院(中心)拟招收的推免生且已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实行回避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要对本学院推免生报名、筛选、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学校招收推免生工作由监察处全程监督,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281 邮箱:cpuyzb@163.com。
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