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稳妥做好接收推免生各项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学校贯彻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和领导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管理、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政策咨询等工作。各学院须贯彻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考核、确定待录取等。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三、接收学科及名额
2026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中除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各专业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内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硕士推免生。各学科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推免生专业目录”)。
2026年我校在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及下设二级学科博士点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内招收直博生,同时在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类别内招收国家工程专项计划直博生。拟接收直博生人数详见“推免生专业目录”。
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26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拟接收直博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博士招生计划总数的10%。各学院原则上在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总招生计划数。
四、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在校期间在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符合相关学院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他要求。
6.申请学术学位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较突出的专业素质,具有相应专业博士生培养潜质,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前8%(含8%);各类国家级基地班的推免生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前50%(含50%);或入选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推免生。
同时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成绩有效期在4年之内):
六级(CET-6)成绩≥450分;
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
或雅思(IELTS)成绩≥7;
或以第一作者(排位第一)在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过一篇专业学术研究论文。
7.中国药科大学“本-博贯通班”在读学生的本科推免环节排名及英语水平要求按照学校面向该专业制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
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专业目录。各学院明确本学院推免生复试方案,并及时公布。
(二)报名
申请人可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网址:http://yzs.cpu.edu.cn/logon)。各学院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条件要求、学科发展需求、综合素质等,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复试
1.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专业的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数的150%。
2.硕士推免生复试由学院负责按照学科组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具体由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同一批次的复试形式应保持一致。
3.直博生选拔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着重考查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
5.考生须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审核。
6.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做好考生身份核验及复试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已参加复试并取得成绩者,成绩无效。
(四)拟录取
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各学院按照考生参加复试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考生可进行加试。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招生学院(或学科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生源不足,学院可视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推免生接收工作。
(五)拟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免生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4.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业综合成绩不合格或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
5.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六、推免生录取程序
所有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按照拟录取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填报申请志愿。
各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各拟录取考生须在收到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及时予以确认接受。逾期不填报申请志愿、逾期不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各学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该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递补录取。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在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后则不可更改,不可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其他各类通知。
我校最终录取推免生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已备案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导师与考生互选
推免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线填报导师志愿,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九、学制、学费、奖助等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2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
2026年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符合我校推免生单列计划条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特等学业奖学金。直博生在正常学制学习期间,除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激励基金外,还可申请博士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及各类奖助金。具体参照我校最新研究生奖助金文件执行。
十、信息公开及监督
1.各学院拟接收的推免生且已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要对本学院推免生报名、筛选、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监察处全程监督,研究生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281 邮箱:cpuyzb@163.com。
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xlsx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