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二〇二五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朱月发布时间:2025-03-03浏览次数:10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生物与医药),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公共管理、食品与营养),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所覆盖的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等6个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致力于建设以“药学+X”为牵引、“新药科”和“大药学”为特征,医药、农药、兽药融合发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龙头学科药学和中药学继续保持优势,均取得优异成绩。20251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环境/生态学、免疫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11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百分之一,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排名进入ESI全球前万分之一,位列全球第13位(万分之0.955),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4-2025US 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4位。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学科排行中,学校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共有4个学科上榜,其中药学学科排名国内第1位,成为冠军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博士生导师418人,硕士生导师719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7人次,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61人次,在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4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以及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学校重视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2023年到账科研经费6.43亿元。建有“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设有与临床前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38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450余篇,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数为全国高校之首。获批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5项,其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75项,直接立项经费达6.34亿元,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46项。南京天印山医院正式挂牌为我校第一附属医院,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浦口区中医院合作共建附属医院,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附属江宁中医院,与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密切合作,实现医药深度融合,打破了药物早期研发和临床研究间的转化壁垒。与生物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140余个,在校内建设生物医药协同创新研究院,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先后进驻,实现了“企业进高校”和“服务入企业”的“零距离”对接转化。新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研究院、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研究院、南京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无锡创新研究院、中国药科大学原创药物研究院等一批校地创新平台正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 招生学科专业

第一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详见专业目录。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二条 报名参加2025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第三章 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

第三条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第四条 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35日至311日,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第五条 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53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

第六条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547日至4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四章 初试

第七条

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统考时间为4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准备机考试卷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9:15后考生停止入场。

第八条

初试考试科目为教育部统一命制的两门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各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我校初试统考科目考试方式为计算机化考试。

第九条

初试统考考试组织工作由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5个报考点负责。

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考生成绩复核等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初试成绩满分150分,不足90分者不具备进入复试资格。

第五章 复试与录取

第十条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

2.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要求待定,请考生保持各联系方式畅通。

3.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4.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名单纳入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范围。

5.新生应于2025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六章 学制、学费

第十一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第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3、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4、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人民币;

5、住宿费:13200元人民币/年(单人间,配有独立卫生间);7200元人民币/年(双人间,配有独立卫生间)。如有变动,以入学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如1007Z1制药工程学。

第十五条 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zs.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

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第十六条 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未尽事宜,请查阅“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