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公告

发布者:石莹发布时间:2021-09-23浏览次数:33116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国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关于报考点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我校在南京市的报考点为3225中国药科大学报考点。  

二、关于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5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11110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寄到我校研招办,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其他未通过校验者,应按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证明。

3、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二)网上确认      

1、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24日到网上(报考点指定网址)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网上确认信息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见问题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我校可以拒绝考生准考。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20211218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四)考试初试时间

    2021122512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参见《准考证》。

三、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9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四、特别提醒

1、凡拟在我校报名考试或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网报期间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

3、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根据上级要求,我校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请参见我校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5、 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6、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