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体检要求:
一、医院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正规医院。
二、必检项目:
1.五分类血细胞分析
2.血生化:含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及肾功能三项(尿素测定、肌酐测定、血清尿酸测定)
3.内科(含心率,血压,听诊触诊等)
4.五官科(含辨色力等)
5.外科及问诊(含身体生长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家族病史等)
6.数字化摄影(DR胸片)
7.心电图检查
三、提交材料:
1.下载“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研究生入学体检表.pdf),体检应包括上述必检项目,表中须有姓名、初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
2.将已完成的体格检查表原件及相关检查报告(如心电图等)扫描制成单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3M内),于6月18日-25日期间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cpu.edu.cn/logon)
3.邮寄要求:将已完成的体格检查表原件及相关检查报告(如心电图等)于6月25日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1198),收件人:研招办 联系电话:025-86185281。邮件信封表面显著位置注明“体检报告”。
四、备注:
中国药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请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工作。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9日